最高法限定民间借贷利率红线为4倍LPR
08月 21 日 宏观政策
证券时报报道,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以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较过去的24%和36%大幅下降。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修改的背景是利率市场化的持续推进,以及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产生较大冲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受压力,融资成本高也是重要原因,设定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有现实意义。
市场解读:尽管民间借贷利率规范的是民间借贷市场,但是包括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银行信用卡业务等在相关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地方法院主要参照适用上述法律条文,因此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的大幅下调,将对不少利率高于15.4%的非银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银行信用卡业务产生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