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药品集采启动,“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
01月 18 日 宏观政策
据央视报道,在1月15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为重要的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以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截至去年底采购覆盖的药品平均降价54%,每年节约费用530多亿元。同时,会议明确表示,近期将开展第四批集采,并扩大医用耗材集采范围。
会议要求,按照保基本、保临床原则,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均以通用名参与采购,通过质量和价格公平竞争产生中选企业和药品、耗材。并且,集中带量采购要在为患者减负同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
此外,1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的公告,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正式启动,涉及45个品种,2月3日开标。
第四批带量采购已于去年12月25日正式开始,业内预计以后每年2批集采将成为常态。实际上,在1月12日召开的全国医保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表示,制度化常态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不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引导医药行业形成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新局面。
市场解读: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以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解决了过去20年医改没有解决的价格虚高的问题,并推行鼓励医保直接结算,压缩流通环节。政策引导渠道的层级减少,结构扁平化成为医药渠道的转型方向。“原来以带金销售为主导的销售模式被彻底颠覆,未来渠道营销成为仿制药的主要销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