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意见
03月 26 日 宏观政策
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意见要求,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3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意见提出,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加强债券市场建设,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市场解读: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疫情后恢复的第一年,政府工作报告分工,既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也考虑了与今后几年的目标平稳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