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03月 30 日 宏观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全面开放铁路建设运营市场,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分类分步推进铁路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优质资产上市。干线铁路效益预期较好的项目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铁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铁路快速发展,取得了显着成就。但在铁路规划建设工作中,一些地方存在片面追求高标准、重高速轻普速、重投入轻产出等情况,铁路企业也面临经营压力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等问题。 为此,《意见》明确,到2035年,使铁路网络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完善,铁路债务规模和负债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先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既有高铁能力利用率不足80%的,原则上不得新建平行线路。严格控制建设高铁平行线路 《意见》指出,要科学编制铁路发展规划,形成分层分类、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
市场解读:“既有高铁能力利用率不足80%的,原则上不得新建平行线路”与文件中提到的合理确定标准等一样,都是为了避免铁路建设过度超前,否则既分散了客流,不利于既有线路运能的发挥,也容易造成更大程度的线路空置,降低投资效率,进一步增加资金筹措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