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社团贷款不得投向房地产业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日前已就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监管向各地征求意见。

据悉,此次加强社团贷款监管的要点包括:严格管控新增社团贷款规模,强调社团贷款不得投向房地产业,以及政府融资平台;稳妥压降存量社团贷款;牵头行(社)需监管评级良好,承贷份额不得低于社团贷款总额的20%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近年来,部分省(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间组织开展的社团贷款增长较快,违规投向地方政府平台、房地产等领域,严重偏离支农支小定位,部分社团受外部干预,参与机构数量众多、管理缺位,形成较大隐患。

2006年,原银监会印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曾界定,社团贷款是指由两家及两家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共同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市场解读: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还是强调坚持支农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