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3月1日起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
02月 09 日 宏观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将于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