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08月 28 日 行业动态
发改委网站8月28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行业“上大压小、增优减劣”和产业结构调整,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加快退出煤炭落后产能,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升级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对30万吨/年以下煤矿进行分类处置,加快退出低效无效产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还提出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力争到2021年底全国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减少至800处以内,华北、西北地区(不含南疆)30万吨/年以下煤矿基本退出,其他地区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原则上比2018年底减少50%以上。
市场解读:加快煤炭落后产能,有利于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对盘面影响还有待政策落实等情况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