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开展生猪期货协议交收业务
09月 28 日 行业动态
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开展生猪期货协议交收业务,即日起在现有合约上实施。根据通知,生猪期货协议交收包括提货地点协议交收和白条猪肉协议交收两项具体业务。提货地点协议交收是指生猪期货交割库与买方客户之间、车板交割买卖双方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实际提货地点和相应的地点升贴水以完成交割。白条猪肉协议交收则是指买方客户通过与具备生猪屠宰资源的交割库或车板交割场所协商,到相关屠宰企业接收白条猪肉,来替代生猪完成交割。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坚持“一品一策”工作思路,聚焦生猪产业的风险管理需求和现货市场变化,持续调整优化合约规则,支持更多大型规模化养殖企业通过设立交割库的方式参与期货市场,进一步增加可供交割资源,更好地维护生猪期货平稳运行和功能有效发挥,推动筑牢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