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重污染,津冀多地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天津市人民政府网消息,根据国家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1119日至2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119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117日起,河北保定、邯郸、衡水、邢台等多地环境部门也发布通知,于111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