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财政部: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

1)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

2)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3)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和燃油乘用车补贴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4)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