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增,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到2035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